一、电子证据的概念及特征
(一)高科技性
(二)无形性
(三)脆弱性
二、电子证据与书证、视听资料的关系
(一)电子证据独立于书证
(二)电子证据独立于视听资料
三、电子证据收集中存在的现实问题
(一)电子证据搜查与隐私权保护
(二)违背原始证据优先规则
四、电子证据规则的完善路径
(一)完善电子证据搜查制度
(二)完善技术鉴定原则
(三)建立电子证据原件展示制度
(四)完善电子证据的认证规则
文章摘要:随着网络的发展,网络犯罪的数量不断加大,电子证据作为一种新型证据形式被三大诉讼法纳入立法,我国《民事诉讼法》和《行政诉讼法》都将电子证据单独列为一个证据种类,而我国《刑事诉讼法》却将电子证据和视听资料并列,在立法层面,电子证据制度有待完善。在实践中,由于相关规则的缺失,导致司法机关对电子证据在诉讼中的使用束手无策,甚至相当多的电子证据被排除在外,不利于司法公正的实现。将电子证据与其他类型证据做好区分,对相关电子证据规则进行完善,以更好地适应电子证据时代的到来。
文章关键词:
论文分类号:D925.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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